2024年7月19日,泰國衛(wèi)生部擬修訂果醬和果凍等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標準,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。主要內(nèi)容如下:
(1)果汁必須來自鮮水果壓榨,可以進行濃縮及冷凍保存;果醬、果凍和橘子醬可以使用香草、香料、谷物和堅果等;堅果包括椰子和杏仁;油料作物包括:花生和芝麻;谷物包括:大米、藜麥、玉米等;
(2)果醬、果凍和橘子醬質(zhì)量標準。具有特有的風味和香氣;具有一定量的可溶性固形物等;單一水果制成的果醬和果凍,水果含量不少于35%;兩種以上水果制成的果醬和果凍,水果總量>50%,其中一種水果含量>35%等具體規(guī)定;不得使用甜味劑代替糖,可以使用含有薄荷、肉桂或香草、香草醛和香草精的調(diào)味劑,酒精含量<0.5%;產(chǎn)品微生物指標如下表所示;
(3)標簽。食品名稱必須包含制作該產(chǎn)品的水果名稱;使用酒精作為調(diào)味劑的果醬、果凍和橘子醬必須標識:“酒精含量不超過…%”“兒童和孕婦不應食用”的字樣。
項目 |
******限量 |
大腸菌群MPN/g |
<3 |
酵母和霉菌cfu/g |
≤100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