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3月26日,烏于達標準局制訂東非輻照食品通用標準DEAS1254:2025,意見反饋期截至2025年5月25日。主要內(nèi)容:
范圍及定義; 技術要求(輻射源:允許鈷-60、銫137的伽馬射線;X射線(≤5MeV)或電子束(≤10MeV);吸收劑量:最低需滿足技術目標,最高不超過10kGy (特殊技術需求除外),累計劑量也受此限制;須在許可設施中進行,符合衛(wèi)生規(guī)范,記錄劑量數(shù)據(jù)并接受監(jiān)管); 再辒照限制(除低水分食品(如谷物)為防蟲可重復輻照外,其他食品-般禁止重復處理。含5%以下輻照成分或分階段輻照的食品除外); 標簽要求(預包裝食品需標注“輻照”或使用國際標識,運輸文件需注明輻照日期、劑量及處理機構)。
